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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公布—三大杠杆齐发力 促进免试就近入学


今日,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正式发布。本市户籍与非本市户籍适 龄儿童如何入学?各区特长生的招收比例将有多少?北京市如何继续通过考试内容、招生方式、资源分配三大杠杆促进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首都教育”今日为您带来本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详解,详情请往下看。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幼升小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小升初  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将进行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单校划片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对口接收片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入学。多校划片学校,先征求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随机派位工作由各区教委统一组织,将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 
     
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各区将公布学校的服务片区。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各区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各区将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

特长生入学       
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区招收特长生以外,其他学校将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要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各区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并统一组织特长生入学。2016年各区招收特长生比例将降到各区初中招生总人数的5%以内。

杜绝违规操作       
各区教委要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程序;坚决治理乱收费;坚决禁止公办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培训班;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坚决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坚决禁止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认真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对违规违纪事件在依法处理前要及时通报。   
   
各区教委是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主责单位,将统一组织入学工作,加强对本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市区教委和教育督导室将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
 
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4月29日前完成本市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5月1日起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5月9日至31日完成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5月9日至5月13日区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5月14日至5月24日完成初中特长生招生工作           
5月15日前各区启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
6月10日前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跨区招生工作
6月18日至19日(周六、日)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7月1日前区教委将各初中校新生名单审核下发
7月4日起各中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9月1日至15日建立小学和初中新生学籍档案

文章来源:2016-04-15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微信公众号-首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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