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高精尖中心党支部 发布时间:2024-05-15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是党的生命线,这次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为我们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
高精尖中心党支部根据学校和学部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结合支部实际,于2024年4月以“个人学习+集体分享”的方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支部党员和发展对象根据条例要点和个人工作,分享了学习感悟和工作启发。支部党员冀林林认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于个人,“讲规矩、有纪律”是“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于全党,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学习了《条例》之后,更加坚定了政治定力,在工作岗位上,严格要求自己,坚定信仰,严明纪律,勇担使命,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
图 1高精尖中心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支部书记卢宇表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展现了党对纪律建设的严格要求和自我革新的决心。通过强化政治纪律、明确处分规则、细化违纪行为的界定,以及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条例》不仅提高了纪律处分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而且有助于推动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良好风气,为实现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高精尖中心党支部将着重培养和引导党支部的干部与党员深入理解《条例》的核心精神和具体规定,确保党纪学习的过程转化为提升纪律自觉和增强党性修为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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